【三純齋主人】《聊包養經驗年齡》三傳通讀進門之莊公七年

《年齡》三傳通讀進門之莊公七年

作者:三純齋主人

來源:“三純齋”微信公眾號

時間:孔子二五七五年歲次甲辰六月十七日丁亥

          耶穌2024年7月22日

 

[年齡]七年,春,夫人姜氏會齊侯于防。

 

夏,四月,辛卯,夜(昔),恒星不見。夜中,星隕(霣)如雨。

 

秋,洪流。無麥、苗。

 

冬,夫人姜氏會齊侯于榖。

 

魯莊公七年,公元前687年。

 

春季,《年齡》只要一條記錄,“七年,春,夫人姜氏會齊侯于防。”《公羊傳》對此緘默。《榖梁傳》則自始自終地批評一下:

 

婦人不會,會非正也。

 

《左傳》春季的記錄如下:

 

七年春,文姜會齊侯于防,齊志也。

 

認為這次會面,是齊襄公的意愿。

 

杜預注釋至此又多說了一句,“文姜數與齊侯會,至齊地則奸發夫人,至魯地則齊侯之志。”這兩人屢次私會,假如《年齡》記載相會的處所是在齊國,則是文姜主動,假如記載相會的處所是在魯國,則是齊襄公主動——這次會面的處所防,在魯隱公九年提到過,在魯國,所以此次會面是齊襄公主動。

 

夏日,《年齡》記錄了一場罕見的天象,不過引述《年齡》記錄時,三傳有些細微差異。《左傳》是“夏,四月,辛卯,夜,恒星不見。夜中,星隕如雨。”《榖梁傳》是“夏包養俱樂部,四月,辛卯,昔,恒星不見。夜中,星隕如雨。”《公羊傳》則是“夏,四月,辛卯,夜,恒星不見。夜中,星霣如雨。”霣(yǔn),通隕,所以本質上三傳這條記錄還是分歧的。

 

這條記錄字面意思是夏日四月辛卯早晨,天上平時能看見的星星(注:指恒星,本日常觀察能被肉眼所看見的星星)都看不見了。三更的時候,星星隕落猶如下雨。明天看應該就是一場比較年夜的流星雨——“流星雨”這個詞,來源包養網心得就跟這條記錄有很年夜關系。

 

《左傳》夏日的記錄是這樣的:

 

夏,恒星不甜心花園見,夜明也。“星隕如雨”,與雨偕也。

 

夏日(四月辛卯夜),凡是肉眼能觀察到的星包養留言板星看不見,是因為夜晚天空敞亮的緣故。“星隕如雨”,是說星星隕落的同時,還鄙人雨。

 

這里直包養感情接把《年齡》中的“如”字,解釋成“偕”,假如這樣懂得,“星隕如雨”就成了兩件事了,既有流星隕落又同時下雨。杜預注釋到這里的時候也持此觀點,并且進一個步驟解釋說“如,而也。夜半乃有云,星落並且雨,其數多,皆記異也。日光不匿,恒星不見,而云夜中者,包養甜心以水漏知之。”認為就是伴隨著下雨,并且之所以能了解是夜中,是根據水漏了解的時間。

 

我不太認可《左傳》的解釋,因為假如下雨的話,天不成能是敞亮的,後面說“夜明也”,后面又說下雨,顯然有牴觸。所以對于杜預在此做的解釋,我也不敢認同。我認為“星隕如雨”的“如”字就是我們懂得的比方,“星隕如雨”就是說流星雨。

 

《公羊傳》對這條記錄解讀說:

 

恒星者何?列星也。列星不見,則何故知夜之中?星反也。如雨者何?如雨者,非雨也。非雨則曷為謂之如雨?不修《年齡》曰:“雨星不及地尺而復。”正人修之曰:“星霣如雨。”何故書?記異也。

 

“列星不見,則何故知夜之中?”說明當時人普通是依據天象來確定時間的,根據觀測到星星的地位確定時間;“星反也”,說明“恒包養甜心網星不見”應該只是前三更的情況,當發生包養網比較“星霣如雨”的時候,天空的恒星已經又能看到了,所以才幹確定時間了;不書《年齡》,即未被孔夫子修訂過的原始版本的《年齡》,說明公羊派學者是完整認可我們看到的這個《年齡》,是被孔子修訂過的,在孔子之前就已經有《年齡》存在。同時,這里還舉例子說這條記錄,在原版的《年齡》里是寫作“雨星不及地尺而復”。孔子之所以把這條記錄修正為“星霣如雨”,后世學者認為是因為“雨星不及地尺而復”這個現象太異常了,尤其是“不及地尺而復”似乎不成能,所以就重點保存“雨星”且包養網站將其修訂為“星霣如雨”——但實際上有地理觀測的記錄證明,發生流星雨時會有能夠看到這樣異常現象的,這點上,我們不克不及苛責前人。所謂“雨星不及地尺甜心寶貝包養網而復”,能夠是隕石落到空中上包養心得發生爆炸產生的沖擊光,在遠處看來猶如落到地平線上的星星又彈歸去了一樣。

 

這段解讀意思說,恒星,就是能觀察到的列星。既然看不到列星,怎么了解(后面記載的現象)是發生在夜之中?是因為這些星星又前往天空了。如雨是什么意思呢?并不是說就是下雨了(注:感覺這句話長期包養就是批駁《左傳》的)。不是雨那為何說“如雨”?因為《年齡》原來的記錄寫的是“雨星不及地尺而復”,是孔夫子把這條記錄修訂為“星霣如雨”。《年齡》為何記載此事?是因為這是異常現象。

 

《榖梁傳》把這條記錄分紅兩部門來解釋。先解釋“昔,恒星不見”如下:

 

恒星者,經星也。日進至于星出,謂之昔。“不見”者,可以見也。

 

恒星,就是經常能觀察到的星星。日落到星星出現,這段時間稱為“昔”。“不見”,是強調本來應該可以見包養合約到。

 

再解釋“夜中星隕如雨”:

 

其隕也如雨,是夜中與?《年齡》著以傳著,疑以傳疑。中之幾也,而曰夜中,著焉爾。何用見此中也?掉變而錄其時,則夜中矣。其不曰恒星之隕,何也?我知恒星之不見,而不知其隕也。包養網dcard我見其隕而接于地者,則是雨說也。著于上,見于下,謂之雨;著于下,不見于上,謂之隕,豈雨說哉?

 

“《年齡》著以傳著,疑以傳疑”,說明孔子在修訂《年齡》時,對于無法明確否認的原始記錄,都采取忠于原始記錄的態度。“中之幾也”的幾,是微弱、難以準確辨別的意思。掉變,指包養網VIP發生變化,“掉變而錄其時,則夜中矣”,應該指因為星星再次出現了所以觀測并確定了時間。

 

這段解讀意思說,星星包養管道像下雨一樣墜落,是夜中嗎?《年齡》一向是對于確定的工作就確定的寫下來,對于可疑的工作就依照可疑的工作記錄下來。夜半本來就是幽微難辨的時刻,寫“夜中”是原來的記錄就是包養違法這般。那(原來的記錄又是)依據什么了解是夜中的?星象有變化了就觀測從而記錄下時間,所以了解是夜中。為何不記錄說“恒星隕落”?因包養軟體為我們只了解恒星當時包養感情看不到了,并不克不及確定就是隕落了。我們后來觀察到有星星隕落于地,所以才說像下雨一樣。上邊看得見上面也看得見,就寫作“雨”,鄙人面看得見,在下面看不見,就寫作“隕”。怎么只能“雨”一種說法呢。

 

討論完三傳對此條記錄在文學角度的解釋后,我們再了解一下狀況科學的解釋。對于《年齡》魯莊公七年這條記錄,我查資料發現,比較主流的說法,說這是一次天琴座流星雨的記錄,並且這條記錄是世界上關于天琴座流星雨的最早記錄。我還查閱到一篇關于這條記錄的論文,題目就是《論魯莊公七年夏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見夜中星隕如雨》,作者是莊天山傳授,文章發布在2006年1月《地理學報》第47卷第1期,重點就是討論這條記錄的,我在這里援用一段莊傳授文中的說法如下:

 

sd包養1848年,法國地理學家畢約(Biot.E)曾根據記載時間推算它是公元前687年3月16日,相當于1850年春分點的4月21日包養意思,合天琴座流星雨的極盛每日天期,于是斷定它是天琴座流星雨的最早記錄。從此以后,世界均因襲這個說法,即為世界、包含中國科學家所公認,載于一切有關的著作。1999年,筆者發現畢約推算的每日天期有誤,按現行的歷法推算,每日天期應是3月24日,相當于1950年春分點包養網dcard的4月30日,因著文糾正,否認它是天琴座流星雨,同時證明它是與台灣包養網哈雷彗星有關的寶瓶座η流星雨的最早記錄。

 

這段文字一是講述了《年齡》這條記錄被考證認為是天琴座流星雨的由來,別的,則是莊傳授對這個結論提出了異議。我不懂地理學,是以把這段話全引述出來,供列位參考。

 

可是,在這篇論文里莊傳授還提出一個觀點,他認為“夏,四月,辛卯,夜,恒星不見,夜中星隕如雨”這條記錄里,恒星不成見是因為流星雨爆發導致夜空過于敞亮,以致于恒星的光包養女人線都被掩蔽了,所以假如是這樣的話,則應該是先有“星隕如雨”,然后再有“恒星不見”,故莊傳授對《年齡》的這條記錄提出質疑,認為能夠是在流傳過程中這條記錄被后人因為種種緣由改動了,并且徵引王充在《論衡·說日篇》的兩句話佐證,此中一句是“《年齡》‘莊公七年夏四月辛卯,夜中恒星不見,星如雨’”,另一句是“《年齡左氏傳》‘四月辛卯,夜中恒星不見,夜明也;星霣如雨,與雨俱也’”。假如依照王充援用的這兩條記錄,則確實是“夜中”都在“恒星不見”之前,也完整合適莊傳授提出的恰是由于流星雨爆發,掩蔽了包養情婦星星的通俗光線,導致恒星不成見,這樣邏輯上的先后順序也就合適科學常理了。所以,依照莊傳授的觀點,《年齡》這條記錄正確應該是這樣的:

 

夏,四月,辛卯,夜中,恒星不見,星隕如雨。

 

我覺得莊傳授說的很有事理長期包養的,不過我不懂地理學,所以我不敢對他的觀點表態。包養故事我提一個見解,假設我們看到的《年齡》記錄無誤,那是不是能夠是這樣的:“恒星不見”是因為那天早晨就是陰天,所以觀測不到星星?至于后面確定夜中,則是因為三更時分,天氣發生了變化,星星重又可以被觀測到——也就是後面我在解讀《榖梁傳》注釋時說包養俱樂部的,是因為星星再次出現了所以觀測記錄并確定了時間。我不了解我的這種猜測,在地理學或許氣象學上有沒有能夠,只是純粹根據文字和想象做出的一種假設。假如能夠,則恒星不見就跟星隕如雨沒有必定的因果聯系了。莊傳授的疑問也就是不是疑問了。當然,我還是比較傾向于認同莊傳授的觀點,畢竟我確實沒有地理學和氣象學方面的專業知識,並且我的猜測也沒有實際觀察的基礎做支撐。

 

回到《年齡》。春季,《年齡》的記錄是“秋,洪流。無麥、苗。”此處的麥和苗指兩種事物包養網VIP,麥是麥子,苗是禾苗。

 

對于“洪流”,之前也有過雷同的記錄,所以《左傳》和《公羊傳》都沒有關注。《榖梁傳》也仍然是之前的解釋:

 

高低有水災,曰洪流。

 

對于“無麥、苗”這條記錄,《左傳》解釋了一下,說:

 

秋,無麥苗,不害嘉谷也。

 

雖然由于水災,麥子被毀了,但不會影響來年谷子的收穫。

 

為何會有此一說,杜預注釋說是“黍稷尚可更種,故曰不害嘉谷”,意思是說禾苗還來得及補種。至于嘉谷,我覺得應該也是一種期盼和祝願吧。

 

《榖梁傳》則說:

 

麥、苗,同時也。

 

《年齡》是強調麥子和禾苗都遭遇水災了。

 

包養犯法嗎

《公羊傳》解讀說:

 

包養條件苗,則曷為先言無麥,而后言無苗?一災不書,待無麥然后書無苗。何故書?記災也。

 

沒有苗,那為何先說無麥后說無苗?因為只要一件災害是不記錄的,等確定麥子沒有收穫了再確定也沒有苗了。寫下來,就是記錄災害。

 

三傳的解讀還是有所分歧。后世學者都認為此處的秋是周歷的秋,相當于夏歷的夏日。這般,則我的懂得是這樣:洪災發生的時候,恰是夏收時機,一場洪災讓本來該有的收穫泡湯了,所以先說“無麥”,但是此時的谷類應該也已經播種了(注:這種套種的工作很常見,我小時候在農村,印象就包養一個月特別深,炎天麥子成熟之前,在麥田里套種玉米,收麥子的時候,玉米苗也長出來了),本來應該也出苗了,但也被洪災毀了。因為還有補種的盼望,所以《左傳》的解釋也就好懂得了。

 

夏季,《年齡》獨一的記錄是“冬,夫人姜氏會齊侯于榖。”榖,在明天的山東東阿,當時屬于齊地。《公羊傳》和《左傳》都沒有再關注,《榖梁傳》也只好再次批評一下了事:

 

婦人不會,會非正也。

 

可是,這條記錄與年頭比擬,會面的處所由魯國轉到了齊國,則依照杜預的解釋,這次是文姜主動。聯合起來一看,這年的記錄還是蠻風趣的:始于約會,止于約會,前后呼應;始于齊襄公主動,終于文姜主動,有來有往,郎無情妾有興趣。只不過,中間的異常天象和天然災害,是不是老天的警示,就不了解了。

 

 

責任編輯:近復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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