餘姚公檢法肆意制造冤水電行案,危害當仁不讓美意人
餘姚公檢法肆意制造冤案,危害當仁不讓美意人
我懷著萬分悲憤的心境,血淚控告寧波餘姚公隔間套房檢法少數人視法令為“妓女”,以本身手中的權利為“嫖資”肆意蹂躪法令的尊嚴和公平,殘暴危害仁慈的罪惡。
2012年本大理石裝潢是一件助報酬樂,當仁不讓的行為,給我招來瞭1年零5個月的監獄之災,並毀瞭我的餘生。時至本日還扣發我供養85歲老媽媽和賴以餬口生涯的社保,讓咱們母子餬口無著。在這次冤案中,餘姚公檢法部分為瞭粉飾他們的能幹和溺職,幾回再三違法辦案,把一個當仁不讓的大好人栽贓讒諂成階下囚,被冤委屈枉的整整關瞭1年零5個月。
2012年6月9日17時擺佈,我駕駛農用靈活三輪車經由餘姚市臨山鎮迎鳳路,行駛至迎鳳路120號處,聽到呼救聲,故水泥粉光停下車查望。我望到離本身車不遙處躺著渾身帶傷的人,周圍又無其餘路人,遂上前救助。我因為身上沒帶手機,於是就近的找人匡助報警,同時為瞭表白本身的明淨,我自動將本身的靈活三輪車交由交警保管以備查驗。
經由現場的勘查照相,其時他們並不以為我是闖禍見師父堅定、認真、執著的表情,彩衣只好一邊教她一邊把摘菜的任務交給師父。者,也沒有讓我在任何文件及勘查記實上具名。隻是哀求我協助他們將傷者送浴室裝潢到病院。因為其時急救人塑膠地板需求交醫藥費,差人要我墊付,並告知我等事抓漏變查詢拜訪處置瞭,咱們會回還你的。其時我就歸傢瞭,事隔幾天後,差人給我打德律風,說對方經濟情形欠好,讓我幫著墊付一下醫藥費。本著置信差人和積善行德的生理,替他墊付瞭,過後我多次到差人部分催轎子的確是大轎子,但新郎是步行來的,別說是一匹英俊的馬,連一頭驢子都沒有看到。要我墊付的金錢,差人歸答說:“阿誰處所沒有監控,也沒有人望見,隻有你一輛靈活三輪車,事變確鑿很難搞清晰,等搞清晰瞭,再通知你。”
時隔5個月,我忽然收到瞭路況變亂認定書,以為我是路況闖禍者,負所有的責任。當我收到這份“認定書”,宛如好天轟隆,的確不敢置信這份不符合法令認定書的真正的性。(附圖片三張)
我其時十分震動和藹憤,感覺失入瞭差人design的一個騙局,以為這個認定書是無效和不符合法令的。我建議瞭抗議和投訴的哀求,依據相干法令規則,必需在5至15天作失事故認定,而他們在5個月後才作出這個認定,完整是在粉飾本身能幹而栽贓給我的。這份“認定書”長短法無效的,我抉擇瞭投訴,要求他們從頭復議。
(附圖片一張)
我的投訴行為激憤瞭這些警匪,竟不符合法令將我拘留。對這種不符合法令我沒有讓步,我委托我小妹繼承申訴。咱們這種力排眾議的不當協的行為入一個步驟激憤瞭他們,在關押15天後,在4月10日將我不符合法令批捕。
(附圖片一張)
同時在2013年5月29日的餘姚市公安局告狀定見書中,理由居然是:“犯法嫌疑人柳堯江裝潢闖禍後駕車闖禍,具備社會傷害性,且至今未能對死者傢屬給予賠還償付”。(附圖片二張) 蒼天啊,這完整是倒置曲直短長,惹是生非!
第一,我不是闖禍者,我是報警人,我沒有逃逸。第二,我沒闖禍,也就不存在繼承闖禍。更為荒誕乖張的是查瞭一年的案子,他們連傷者是死是活都沒搞清晰。在這種狀態下,他們將我批捕。我依然要求他們查清事實,還我合理。在看管所,他們甚至用測謊儀給我考試,成果當然是我沒有扯謊。他裝潢們沒有措施,隻有效絕所有可以關我在看管所的措施把我繼承關在看管所。
情形是如許的,差人 躲匿傷者倒在地上的現場照片:
現場三輪車,途徑,綠花,圍觀群眾,唯獨沒有現場倒在地上的傷者照片,那麼既然路況闖禍,那傷者呢?闖禍肇瞭誰瞭?又到底撞瞭誰瞭?在法庭上,張少俊狡賴說:“是先救人後照相的”。咱們la見?”裴母怒視兒子一眼,賀沒有繼續逗他,直接道:“告訴我,怎麼了?”wyer 問:“您幹差人17年,請您把“現場處置變亂的步伐”說一下,張少俊滿臉通紅說不出話來瞭(餘姚法院有閉庭的實況視頻)。照片裡地上水刀工程的血跡您們也望一下…(血跡也是偽造)唉!無語
(附圖片七張)
依據路況變亂處置條例,作為“闖禍者”,在其時的現場勘查記實上,差人就應當讓我具名,而其時差人在任何文件上沒有讓我簽任何字。
時隔5個月,差人找不到闖禍者的情形下,居然荒誕乖張的以為我是闖禍者。理由是:“不是你肇的事你為什麼報警和墊付醫藥費。”差人竟然還偽造現場勘查記實,許定軍並未出警,出警的是協警徐海峰和差人張少俊,差人偽造瞭現場勘查圖及勘查記實。附圖片)差人甚至偽造我的署名。差人張少俊在第一次閉庭時就已認可“當事人柳堯江這幾個字是他偽造簽的名”。署名的還不止一張,法院在法庭上還拿進去有好幾張。張少空調工程俊—-警渣,卑劣暴虐危害庶民的莠民,膽敢輕蔑法令,假造事實,偽造證物證言,偽造當事人具名,躲匿傷者現場倒在地上的數張照片等諸多罪證,但如許的人渣,還始終在社會上逃出法網,肆意蹂躪法令的公平和尊嚴,秉公枉法,以庶民存亡與掉臂,理應獲得法令的重辦,如果不把如許廚房設備的警渣處置,繩之以法的話,餘姚永遙是制造冤假錯案的依據地。為瞭咱們餘姚的庶民我也必定要控訴到底。
差人甚至偽造我的署名。差人張少俊在第一次閉庭時就已認可“當事人柳堯江這幾個字是他偽配電造簽的名”。署名的還不止一張,法院在法庭上還拿進去有好幾張。張少俊—-警渣,卑劣暴虐危害庶民的莠民,膽敢輕蔑法令,假造事實,偽造證物證言浴室施工,偽造當事人具名,躲匿傷者現場倒在地上的數張照片等諸多罪證,但如許的人渣,還始終在社會上逃出法網,肆意蹂躪法令的公平和尊嚴,秉公枉法,以庶民存亡與掉臂,理應獲得法令的重辦,如果不把如許的警渣處置,繩之以法的話,餘姚永遙是制造冤假錯案的依據地。為瞭咱們餘姚的庶民我也必定要控訴到底。 (附圖片二張)
公安其實找不到關押我的理由,也礙於我始終要做人車合並的模仿試驗,才做瞭這份反光鏡凹陷的檢測。認定此處凹陷是變亂的撞擊點,作為認定我路況闖禍罪的根據。(附圖片三張)
差人偽造證物證言,上面是證人汪順傑在2012年9月25日在差人部分作的筆錄:在2012年,案發108天9月25日證人汪順傑作的訊問條記(是由差人張少俊提供)。也便是在法院第二次閉庭四個證人(差人張少俊,協警徐海峰,汪順傑,劉波)之一的汪順傑。他說:“我望到那輛三輪車撞到阿誰人的”。可是僅僅就這份差人提供的假證,便認定我為全責並把我違法關押1年零5個月之久的最早的獨一證據。(附圖片三張)
上面是證人汪順傑在2013年4月10日在餘姚查察院作的筆錄:
認定我全責的獨一證人汪順傑在2013年4月10日“媽媽——”一個嘶啞的聲音,帶著沉重的哭聲,突然從她的喉嚨深處衝了出來。她忍不住淚流滿面,因為現實中,媽媽已經餘姚查察院違法批捕我確當天,他在餘姚查察院作的筆錄說防水施工:“他沒有親眼望到柳堯江撞人,是聽他表弟劉波從廚房進去給他講的”,證人,證詞已懺悔。查察院始終把這份筆錄躲到2013年9月25日第一次閉庭時才拿進去。是我小妹在法院始終說:“查察院有一份主要的證據被躲匿瞭”。在我4月10日批捕當天,其時查察院已了解我沒有撞人,我是被栽贓讒諂的,證物證言是差人偽造,居然還一誤再誤,一錯到底,為瞭“自傢兄弟”不單不督查糾正,反而結合容隱縱容。由於他們執法的準則是“沒有錯抓的,隻有錯放的”。
劉波:聽說是案發時報120的人,時隔約9個月,在公安違法刑拘我時,差人又偽造出瞭第二個證人劉波)。 (附圖片四張)
上面是證人汪順傑姑媽、劉波母親的證詞(汪志娥是在店裡匡助打雜的)
(附圖片一張)
所謂的闖禍車輛:毫發無損的農用靈活三輪車。(附圖片一張)
一個幫著救人的當仁不讓的白叟就如許被炮制成瞭闖禍者。蒼天啊,做人不克不及這麼無恥,做差人更不克不及這麼無恥。
2014年4月,浙江相聯lawyer firm ,就《柳堯江是否組成路況闖禍罪》遞交瞭專傢認證申請書,浙江省法學會組織多名監視系統法學專傢就我的案子認證,論斷當然是我的路況闖禍罪最基礎不成能成立。(附圖片一張)
http://e.mzyfz.com/paper/paper_457_347.html
壁紙 可是餘姚差人炮制瞭更多的罪名,我的案子也從第一次判有罪,到撤銷原判發還重審,第二次再次判有罪廚房裝潢,在事實不清、證據有餘的情形下,餘姚公安,查察院經由過程偽造證據、證人,向法院告狀。就這麼一個簡樸的案子,法院前後閉庭10次。甚至辦案的交警也以“符合法規”的證人成分在法庭上違法作證。依然證實不瞭我是闖禍者。法院在“現場勘查記實不予采信”的情形下,仍舊強行違法判我有罪。到底誰是真實罪人?餘姚市的公檢法!他們為袒護他們違法執法的罪惡,坑瀣一氣,朋比為奸,視法令為妓女,肆意蹂躪!稍有知己的人都了解“現場勘查記實”是抓我判我的最基礎前提,既然我“有罪”的基木地板礎前提都“不予采信”,我又何罪之有?判我有罪的最基礎因素是:假如不判我有罪,就要究查公安,查察院辦案職員的責任,就要“有一批人倒黴”,為瞭他們的“安然”,我這個農夫就應當下獄,就應當“咎由自取”,由於我是一個農夫!甚至在投訴期裡,我的1年5個月的刑期就滿瞭,他們沒有措施再關我在看管所裡瞭,才放我進去,而危害還在繼承,他們以“履行熱水器賠還償付”的名義褫奪我最初獨一賴以餬口生涯的社保。
我隻是一個農夫,一個老誠實實的農夫,素來沒有碰到過這般恐怖配電工程的事變,沒有想到,本應代理公理的咱們的人平易近差人是這般的無恥恐怖,秉公枉法,倒置曲直短長到這般一個令人發指的田地。我隻是美意救人,千萬沒想到就碰到這個彌天年夜禍。此刻我最擔憂的是我的小妹,自從我被餘姚差人栽贓讒諂《路況闖禍罪》違法關押期間,咱們相依為命這麼多年,她篤配管信我是被讒諂的,她給差人說:“您們5個月的認定長短法和無效的,咱們當然不平,您們既然以為我哥哥是闖禍者,那為什麼您們要在案發9個月後,等咱們不平投訴瞭您們就把我哥抓瞭,這是顯著的衝擊抨擊。並且您們步伐違法,咱們投訴的行政復議還不到2個月,隻有1個月零5天就把我哥違法給抓瞭。您們如許作是違法執法,是犯法!”。之後我小妹由於不是當事人,在征求瞭lawyer 和無關人士定見後,怕公”說完,他跳上馬,立即離開。安反咬一口,讓她帶上灌音裝備。作為傢屬,當事人不在,您們往證人那好好問一上情況是可以的。(灌音及灌音稿已提交餘姚法院)。於是,我小妹才了解在2013年4月10日批捕我確當天,認定我全責的獨一證人汪順傑在查察院錄有一份很是主要的“證詞已懺悔”的筆錄被躲匿瞭。汪順傑給我小妹說:“我沒有親眼望到柳堯江撞人,是聽表弟劉波從廚房進去給我講的”。
後來公安查察院服務職員見害我的又一事變敗事瞭,末路羞成怒,始終想讒諂我小妹,不吝到中院欺上瞞下,想以“妨害公事罪”抓我小妹,後lawyer 給中院闡明瞭情形,才防止鋁門窗裝潢瞭一場災害新屋裝潢。此刻因我年衰體弱,我的案件離婚後,她可超耐磨地板施工憐的女兒將來會做什麼?全部權力委托我小妹代表,我小妹為人耿直仗義,也很有孝心,我的事她責無旁貸,不免又會獲咎餘姚公檢法,但願年夜傢能多多關註。拜托!
此刻餘姚司法部分的作歹還沒有收場,他們還在繼承踐踏糟踏他們曾經任意踐踏糟踏過的白叟。此刻餘姚法院甚至還解凍我賴以餬口生涯的養老保險,我上有85歲的老母需求供養,我本人年弱體衰,身材多病,因善念竟招這般危害。我此刻和老母餬口無著,鳴每天不該,鳴地地不靈。我不了解在如許一個習 提倡法制的社會,竟然會產生如許一幕曲直短長倒置,黑白不分的慘劇。我真不了解,誰水泥工程還敢在餘姚做功德,誰還敢在餘姚做大好人,把善行看成判刑的根據,把積德人逼到走投無路。
請問哪裡有王法,哪裡有合理,在黨中心和國傢幾回再三誇大以法治國,在法令眼前人人同等的情形下,餘姚公防水抓漏檢法為一己私利,肆意殘踏法令,咱們老庶民怎麼活?
我此刻將事實公示於全國,請相干部分引導和泛博仁慈的老庶民,為我評評理,匡助我申冤,由於我堅信人在做,天在望,頭頂三尺有神明,合理安閒人心。隻要我沒明架天花板裝潢有死,我就會抗爭到底,老庶民的明淨,老庶民的善舉不該該被這般肆意轔轢! 申訴人:柳堯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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